从奴隶社会开始,古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,就必须垄断一切军事手段。军事训练的主要形式是“田猎”和“武舞”。田猎的目的,是训练对各种武器的使用及驭马驾车技术,是纳身体、技术、战术的训练为一体的综合训练。据《礼记·月令》载:“天子易教于田猎,以习五戎”,五戎即弓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五种兵器。田猎活动也包括“空手以搏”和“手格猛兽”的搏斗技能。利用田猎进行军事训练,不仅商代如此,直到西周春秋也是如此。只是商代比较简单,到西周时才逐渐制度化。
武舞也是训练的一种形式。《尚书·牧誓》载:“夫子助哉!不愆于四伐、五伐、六伐、七伐乃止,齐焉。”(《尚书正义》卷十一)伐是击刺之意。戈是击兵,矛为刺兵,一击一刺为一伐。这是根据两种兵器性能相结合,把击刺同阵形、队形结合起来的武舞式的训练。这种将用之于实战的格杀经验,按一定程序来训练,是古代武术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升华,是由支离破碎向系统化演进的象征,也是早期武术器械已具雏形的象征。